摘 要: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成果,也是中国政府改革创新的重要体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对立统一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如何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却是现实社会主义艰难探索的永恒主题.总体看来,新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经历了从政治职能与公共职能并重,到以政治职能为重心,再到偏重经济职能,然后到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下,包括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在内的各种利益关系能够得到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创新的基本经验和未来启示在于:政府改革创新必须依据本国国情,以国家利益为重;必须遵循渐进原则,综合利益平衡;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公利压倒私利;必须高度关注民生,人民利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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