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宋“秦、陇市木”案看渭河上游森林的今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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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维宗.从北宋“秦、陇市木”案看渭河上游森林的今昔[J].甘肃社会科学,1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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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维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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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从天水到武山间,渭河沿岸,除南山有少数灌木丛而外,几乎没有成材的森林,到处是农田庄舍。岂知这里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还是一片林薮。因木材宽广,人们自古多住“板屋”。《宋史》所说“秦、陇市木”,实际是从宝鸡开始,经陇山,沿渭河西溯,直至武山、漳县(即宋之秦州地区)境内。这一带的南山,自古竹木成林,松柏参天。由于木质坚细纯直,又有渭河漕运之利,故北宋京师(今之开封)的建筑用木多取材于此。而达官贵人,富商大贾,亦往往假公济私,从中牟取暴利。时称“市木秦、陇,倍收其直”。一经朝廷查出,便要丢官降秩,罚俸迁谪。这在史书中已有明文记载。先引几条史料为证。《宋史·高防传》载:太祖建隆二年(961年),高防“知秦州,……州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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