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阴阳与蕤宾重上”和“小阴阳与蕤宾下生”——二十四史中八部律志相关文献综述及其《历代乐志律志校释》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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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慧.“大阴阳与蕤宾重上”和“小阴阳与蕤宾下生”——二十四史中八部律志相关文献综述及其《历代乐志律志校释》解读[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2(1):5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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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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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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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人对"蕤宾重上"与"蕤宾下生"的争论是持续的,在取舍上有分有合,明代朱载堉《律学新说》就有明确论及"大阴阳与蕤宾重上"和"小阴阳与蕤宾下生"两种不同的生律排列方法,并指出大阴阳是建立在小阴阳的基础上,在一个八度内按高低长短顺次的数理逻辑,小阴阳服从大阴阳的范畴。但在此观点产生之前,中国古代生律法的排列次序是怎样的?何时采用"大阴阳与蕤宾重上"?何时保持"小阴阳与蕤宾下生"?本文拟对二十四史中八部律志进行详细分析,另参阅丘琼荪《历代乐志律志校释》对其的解读,纵向梳理各史书律志的承袭关系,横向比较不同时期的生律法排列异同,对"大、小阴阳"与"蕤宾重上、下生"的历史原貌作一个初步的古代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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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二十四史 八部律志 大阴阳 蕤宾重上 小阴阳 蕤宾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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