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论受贿罪产生的根源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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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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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据统计,1982年到1988年,全国法院共判处“受贿犯罪分子1302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占18.32%;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的占0.71%其中县团级以上干部占375人,被杀的罪犯中包括地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共青团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厂长等。从各地查处的案情分析,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尚呈上升趋势。受贿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乃至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国法。滥用职权,营私舞弊,不择手段,贪脏受贿。在权钱交易的罪恶勾当中,鱼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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