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功利与白居易新乐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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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孟.政治功利与白居易新乐府[J].学习与探索,19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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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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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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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一时期,光明日报《文学遗产》专栏载文。对白居易的诗歌理论、新乐府创作以及他倡导的新乐府运动提出了许多新见解,颇受启迪。静而思之,又觉某些观点难予苟同。如说:由于“白居易的新乐府是他为政治服务的诗论支配下的产物”,因此,非但“题材十分狭窄”,而且“立意不新不深”,“简直成了‘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读之了无余味,这不能不说是艺术上的失败。”(《文学遗产》第692期)这未免失于偏颇。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都是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产物。而同时又是作者人格、个性的化身。故一般说来,文学作品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历史及个人的因素相联系,也就必然带有某种功利的性质,只不过功利的性质有别、范畴各异罢了。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政治功利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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