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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涉农税收体系的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吴利
作者单位:吴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摘    要:农业税的取消减轻了农民负担,却没能改变城乡二元税制的结构特征,这种局面呼唤着新型的涉农税收体系的建立.建立新型涉农税收体系的原因以及建立新型涉农税收体系所要达到的目标,在坚持"公平、轻税、最少征收费用"原则的基础上,构想了以增值税,所得税为主,房产税为辅的涉农税收体系.

关 键 词:新型  所得税  增值税  房产税
文章编号:1672-4755(2006)04-0061-03
修稿时间: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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