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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问题与黑格尔法哲学的当代意义
作者姓名:张盾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黑格尔与马克思理论传承关系研究”(07JJD72003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黑格尔把现代性之批判和拯救的目标定位为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把这种统一具体地标识为国家,这个国家不是任何现实的国家,而是一个建构性理想,性质类似于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两者对比:马克思的目标是全体个人对社会财富总和的联合占有,其问题意识执着于经济领域和市民社会批判,尤其执着于解决现代最大难题财产权问题,显示了高度的政治理想主义。黑格尔的问题意识本乎财产问题而充满现实感,但就其坚持普遍物对特殊利益优先、国家对市民社会优先来说,又超越了市民社会、经济领域和财产权问题,而指向更高远的理想,政治气质近于古典共和主义。

关 键 词:黑格尔  马克思  财产权  伦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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