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为……”句型类析——《“……之为……” 句型辨》辨误 |
| |
引用本文: | 黄群建.“……之为……”句型类析——《“……之为……” 句型辨》辨误[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
| |
作者姓名: | 黄群建 |
| |
摘 要: | 关于“……之为……”这种句型,杨树达先生在《词诠》中用以下例句进行分析, (1)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孟子·告子上》) (2)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荀子·礼论》) (3)唯行之为守,唯义之为行。 (《荀子·不苟》)杨树达先生认为这种句型的“为”是“句中助词,宾语倒装时用之。”这种看法,对于解释以上三个例句,似乎并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但实际情况是,“……之为……”这种形式可以表示几种不同的语法关系,以上三个例句只能代表“……之为……”句型所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