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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网上营销慎重拓展税收领域
引用本文:郑勇.迎接网上营销慎重拓展税收领域[J].统计与决策,2004(12):109-110.
作者姓名:郑勇
摘    要:一、网上营销的特点导致征税的复杂性 1.网上营销导致纳税义务人不清晰. 由于网上营销价格低廉,手续简便,从理论上讲无论企业大小及任何人都可以上网发布信息,推销自己的产品、服务和自己的网上形象,这必将导致网上营销的主体众多,结构复杂,并且主体只以服务器、网站、网上账号出现,网络对所有交易主体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交易主体.传统税制规定,无论从事生产、销售还是提供劳务的单位、个人,交易双方是谁、纳税人是谁都很清楚,交易者必须具备资金、场地、人员、章程等条件,经工商部登记注册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网上营销这一特点必然导致对纳税义务人的身份确认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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