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计算与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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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居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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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统计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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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暨南大学人文社科青年项目(003JXQ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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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总体经营水平的综合反映.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不仅是保险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和焦点.一般来说,各国在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均形成了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付能力监管有两个层次,一是正常层次的监管,包括对资本金的要求、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规定、投资数额及范围的约定、准备金的提存、再保险的规定等;二是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要求.我国2000年颁布实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非寿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监管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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