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实质作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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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东辉,陈超凡.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实质作为义务[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4):185-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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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东辉 陈超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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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 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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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法理论中,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不作为犯的法定义务的研究有形式作为义务与实质作为义务之分,由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研究已从形式的作为义务论转向实质的作为义务论了。本文通过对德、日两国实质作为义务论的评析,并试对实质作为义务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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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真正不作为犯 实质作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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