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立案程序的制度检视及规范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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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艾明.行政处罚立案程序的制度检视及规范建构[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16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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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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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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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1CFX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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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包括立案标准、立案依据公示、违法不立案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以行政程序理性审视,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存在立案标准不统一、不明确和立案依据公示立法空白等问题。行政处罚的立案标准应当包括“符合管辖”“在追诉时效内”“有证据初步证明有违法事实”等构成要件,不应包括“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要件,符合“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证明无主观故意”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立案依据公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公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处罚相对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此外还应根据比例原则,参照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期限明确立案依据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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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立案程序 程序理性 立案标准 立案依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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