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的制度悖论及其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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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振华 张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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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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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社会责任起源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关注。这种具有公平价值取向的理论有其道德合理性,但将公司社会责任规定在《公司法》中并作为强制性制度推行,则会导致公司运营效率低下、公司发展受阻的问题,最终造成为追求社会利益却反而损害社会利益的制度悖论。为克服这种制度悖论,《公司法》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应从强制性规定转化为倡导性规定;在公司实践中,公司章程应当细化,明确规定公司捐赠等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与形式,尽量划清公司社会责任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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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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