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不能成为“法律危机” |
| |
引用本文: | 刘春彦,赵小星.“金融危机”不能成为“法律危机”[J].成才与就业,2009(4):53-53. |
| |
作者姓名: | 刘春彦 赵小星 |
| |
摘 要: | 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使得我国部分地区和产业遭遇严寒,各地劳动纠纷和劳动仲裁案件数量都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金融危机是一场灾难,也是检验企业抗风险能力的时候,抗得过说明生存能力强,抗不过说明生存能力弱,只能被淘汰,这是市场经济铁的法则。对于借金融危机说事、任意践踏法律尊严的企业,
|
关 键 词: | 金融危机 法律 抗风险能力 案件数量 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市场经济 企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