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前后台港经贸关系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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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恩.“九七”前后台港经贸关系探微[J].太平洋学报,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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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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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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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过去的10多年中,香港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在海峡两岸经贸交往中扮演了纽带和桥梁作用。以两岸经贸关系为契机,香港不但成为台湾拓展对大陆贸易和投资的“桥头堡”,而且成为台湾拓展东南亚国家投资,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通道,香港与台湾的经贸关系也获得持续快速发展。“九七”后香港主权回归大陆,香港和大陆完全实现一体化。由于“基本法”对“九七”后香港社会、经济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独特地位,香港与美国、日本和西欧国家的紧密经贸关系和香港在中国大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尽管在“九七”后香港的贸易中介功能会受一定影响,但其金融调度、投资营运中心和贸易集散枢纽的功能会进一步发展。为及早因应“九七”回归,保持和发展台港经贸关系,台湾当局对香港经贸政策作了大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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