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今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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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素珍,王友竹,王莉娟,杨善华,徐安琪.离婚问题今析[J].社会科学,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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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素珍 王友竹 王莉娟 杨善华 徐安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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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薛素珍,王友竹,王莉娟,杨善华),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徐安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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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前提。因此,正确处理我国的婚姻家庭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 早在1950年,我国就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婚姻,实行婚姻自主,男女平等,使夫妻关系建立在共同理想,共同事业的基础上。1980年婚姻法又作了修订,公布了新婚姻法,进一步明确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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