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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是否应该规定让与担保
作者姓名:李代华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让与担保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而发展起来一种非典型担保该制度,因其便捷交易而纷纷为各国判例所采用。在德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制度,笔者认为应该吸收先进国家之优秀立法成果,即我国的《物权法》应该规定让与担保制度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丰富我国的法律文化。

关 键 词:让与担保  物权法  信托  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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