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论证"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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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泉涌."可行性论证"不可行[J].经营与管理,200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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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泉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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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市2002年引进了一个设计投资150亿元的大型电解铝项目。此前,为了全力争取项目在该市落户,市领导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仅用3天时间就编制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如此仓促的“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前景却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电解铝产量546万吨,已经产大于销,在建和拟建的还有约500万吨,如果这些项目全部建成,其产量不仅远远超过内需,就是加上出口也无法消化。接踵而至的问题不难设想———大批企业亏损甚至倒闭、人员下岗、资源浪费、银行坏账猛增……时下,类似明知路不通偏要撞南墙的现象,在钢铁、水泥、汽车、纺织、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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