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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期我国农村村民纠纷解决机制及成因——以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寨底村为例
作者姓名:张晓瑜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    要:在坚持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中,农村地区法制建设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要环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制建设虽进行多年,但成效并不突出.农村地区法制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要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先厘清农村地区现有纠纷解决机制及其成因,才能在此基础上在农村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法制机制,从而更全面地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关 键 词:民间法  纠纷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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