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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渊源视野中的一般法律原则:功能、性质和协调
引用本文:刘丽.国际商法渊源视野中的一般法律原则:功能、性质和协调[J].社科纵横,2014(11):63-68.
作者姓名:刘丽
作者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广东 广州 510050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国际商法的发展”(7SFB2045)。
摘    要:从历史的角度看,一般法律原则是《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明确规定的国际法的渊源,同时它也是国际商法的重要渊源。对一般法律原则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与国际商法的起源、发展与适用关系密切,展示了国际商法本身的性质和发展脉络。本文正是从国际商法渊源的角度出发,对一般法律原则的性质、地位和功能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将其与国际商事惯例这一重要渊源进行比较,并分析其与国际商法其他渊源的冲突与协调,得出一般法律原则是国际商法必不可少的渊源形式,对于弥补国际商法的法律漏洞,促进国际商法的统一和推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都具有重要的价值的结论。

关 键 词: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商法  渊源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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