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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民主制度
作者姓名:杜勒孟  杨柳风
摘    要:古尔维契所研討的,不仅是理論問题,他还有着一个明确的理想,提出了实现这个理想的途徑。在“民主原理和将来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与所有权”二文中,他坚定表示自己是一个民主主义者,集体主义者。他认为,民主原则是同泛人性論在哲学上的地位很相类似的。“民主制度的前途在于它的普遍性和多样性”。这种制度是唯一奠基于法律的制度。它的前途系于法律的前途。民主制度的衰弱已显示文化的衰落和一切都在衰退。宣告民主制度破产,那是等待很快就会出现的一切人类文明的毁灭。他认为“社会主义是民主制度的經济方面。社会主义是一种合乎理性地組織起来的經济制度。”他认为,把“联合所有权”扩展到社会的整个經济领域中去就可以彻底阻止对物的权力转化为对人的权力。在这种所有制中,集体和它的成员的权利是均衡的。所以古尔維契的集体主义和国家主义并无共同之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时,古尔維契发表了“社权宣言”,重申、充实、明确了过去已經发表过的意見。古尔維契的这个文件只能成为宣言的一个“草案”,是在法兰西第四共和国的宪法即将制定时抱着它可能会被制宪的人們考虑进去的希望而草拟的。宣言草案所追求的理想是民主的理想。社会宣言是政权宣言的补充,它限制国家的权力,不是削弱它,而是加强它。在古尔維契的想象中的一个单一的政治性議院,不让国家元首有任何独立性,部长会議只是它的执行委員会的議院。古尔維契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的完全民主化和它的基本机构之间尽可能完善的平衡的建立。这种平衡是表现在企业管理委員会的組織部分。他说这些委员会应由数目相等的生产者的和消费者与使用者的代表組成。古尔維契认为技术统治的結果会导致技术官僚制度的产生。但是只要社会法的实施、人类自由的分析扣对技术统治的考虑三者結合起来,危險是可以避免的。但是不能一劳永逸。这个平衡的考虑也是多元制度的一种肯定。多元論在倫理上是泛人性精神,在法律上是民主的社会法。多元制度作为“技术”是一种实现这种理想的方法。只有一种最彻底的多元技术才适合于防止危險,挽救和发揚人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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