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本体论向价值论的转变——浅谈马克思早期法学思想
作者姓名:沈其之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
摘    要:(一)本文在肯定作为科学思想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是有一个形成过程的前提下,将着重分析马克思早期法学思想中的一些问题,因此,我们所面对的材料,大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前,即1846年以前的一些著作.这样讲,并不意味着《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成熟"与否的一个标志.而是说,我们可以比较客观地对待马克思的早期法律思想,而尽可能避免混淆马克思在不同时期所表达的某些具有不同含义的观点.研究马克思早期的法学思想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是怎样从一个激进的民主青年成为一个创建科学世界观和革命理论并从事革命实践的导师的.本体论和价值论历来是西方法学思想的两个关键问题,任何一种法学思想或流派都必须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自己的解释.正是这两个问题在马克思早期法学思想中第一次得到了科学回答的可能,这就是哲学历史唯物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