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35元,消费性支出为6530.1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7%和4.6%;扣除价格因素,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性支出实际增长9.7%和2.8%。在居民家庭总体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占20%的高收入户和20%的低收入户收入与消费差距扩大,生活水平差异明显。一、收入差距2006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367.57元,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06.86元,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的6.11倍,比上年的5.95倍扩大0.16倍。高、低收入户的收入差额由上年的13926.19元增至15360.71元,拉大了1434.5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