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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类本科专业:专业主干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的论析
引用本文:李景峰,李晶.对法学类本科专业:专业主干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的论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作者姓名:李景峰  李晶
作者单位:长春理工大学两课教研部,长春理工大学两课教研部 长春 130022,长春 130022
摘    要:实行大法学专业后,出现了法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之间的关系问题。专业主干课程是从经济社会活动需要出发的,都是必修的,它不受学科界线的限制,课与课之间和每一门课程的内容之间,是逐步扩展和逻辑衔接的。专业方向课是在专业主干课程基础上设置的,能使受教育者获得必要的法学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关 键 词:法学专业  主干课程  方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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