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兴起、入宪与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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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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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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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兴起于1957年的整风和反右派运动中,在文化大革命中泛滥,并被写入宪法。“文革”结束后一段时间,还继续享有合法地位,直至1980年被废除。本文通过对“四大”兴废历史的记述,说明中国的民主建设必须循序渐进地展开,特别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而不能走“大跃进”式的民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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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鸣 大放 大辩论 大字报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6)12-0045-04 |
修稿时间: | 200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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