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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网络犯罪的罪刑体系化
引用本文:彭文华.犯罪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网络犯罪的罪刑体系化[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70-82.
作者姓名:彭文华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与刑法体系的理论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ZD19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美国量刑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1FFXB04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现代犯罪治理要求刑事治理体制机制进行转型,以实现犯罪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治理形式上表现为加强对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与综合治理。犯罪治理现代化决定了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实现罪刑体系化。我国网络犯罪之罪刑体系处于形成和发展阶段,其罪刑之构建以传统罪刑为导向,具有混融性特征。我国网络犯罪的罪刑构建侧重结果正义,导致网络犯罪的刑罚种类相对单一,罪责也缺乏有效的应变性,且对智能网络犯罪之罪刑缺乏规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的体系性。网络犯罪的罪刑体系化要求对网络犯罪加以体系化与类型化,完善网络犯罪刑罚体系,使网络犯罪的罪刑实现均衡化,并对智能网络犯罪予以刑法规制。

关 键 词:犯罪治理现代化  网络犯罪  犯罪体系  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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