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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用本文:刘书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J].社会,1992(4).
作者姓名:刘书宁
摘    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组成部分,都是司法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二者有共同点。由于两个部门的职责有所不同,业务范围不一样,故而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又有各自的侧重点,发挥着既相同又不同的重要作用。(一)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检察机关,具有检察权和法律监督职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依据这两项权力和职能参与综合治理,其作用是特定的,也是重要的。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心,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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