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县:收养登记 严把“四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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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兰荣.湖北竹溪县:收养登记 严把“四关”[J].社会福利,2012(9):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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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兰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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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图们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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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之一:严把材料审查关。对每一位前来办理收养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都进行认真审查,看是否有村委会、所在乡(镇)政府、计生办各级签署的意见、盖章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的报案证明材料,不是本辖区捡拾的弃婴报案证明予以退回重新调查。看是否符合收养条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夫妻双方年龄达到30周岁,单身男子收养女婴的相差40周岁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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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养条件 竹溪县 湖北 材料审查 乡(镇)政府 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 夫妻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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