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农村新社区是我国农村社会变迁中乡村治理的基本结构和社会民主化建设的基本单元,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和规模基础上的自治载体,是乡政村治模式的组织形式和制度条件。本文以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基础,分析了农村新社区自治的制度环境,并从支持系统、机制创新、功能结构运行、权限实现等方面提出了农村新社区自治的制度安排设想,初步设定了农村新社区自治的目标框架。农村新社区自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并在党的十七大继以发展的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我国城市社区自治实践向农村的延伸和拓展,是农村新社区基本治理结构的探索和基层政治民主化建设的一个创举。本文以浙江省杭州和嘉兴市为例,就农村社会变迁过程中新社区自治的制度和目标构建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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