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股份公司监事制度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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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桥来.中日股份公司监事制度比较研究[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1):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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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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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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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制度与中国的相比显得既精细又实效,从其成员的组成、资格、任免到权利和职责,从会计监察人到外部监察人制度的规定莫不如此。尤其是日本公司法中确立的独任监事与会议体监事相结合的制度体现出极大的优越性。因此,中国监事会的完善须从监事的能力与独立性入手,在明确其具体权利的同时强化其相应的职责,取长补短完善相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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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日 股份公司 监事制度 比较 |
文章编号: | 1009-2013(2004)01-0087-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11月17 |
A Comparative Study of Legal System Between Japanese and Chinese Stock Compan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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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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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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