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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民政局实行“首向负责制”
引用本文:罗先富.连城县民政局实行“首向负责制”[J].社会福利,1998(6).
作者姓名:罗先富
摘    要:连城县民政局去年以来在全系统推行“首向负责制”,避免了遇事推诿现象,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群众反映说:如今到民政部门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该局推出“首向负责制”规定:凡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第一个接收群众咨询、查询或联系工作的人,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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