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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弃妇诗分类考述
引用本文:尚永亮.《诗经》弃妇诗分类考述[J].学术论坛,2012,35(8):66-74.
作者姓名:尚永亮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古弃子逐臣与弃逐文学的文化学考察”(08BZW02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考察《诗经》中11首疑似弃妇诗,可将之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氓》《邶风.谷风》《中谷有蓷》《白华》以及《江有汜》,这五首作品都或详或简地反映了夫妻关系,都有妇人被弃的描写,应属可以确定的弃妇之作;二是《遵大路》《日月》《终风》《我行其野》《小雅.谷风》诸诗,从文本、后世评论和相关史实诸方面看,都不尽符合已婚或离开夫家这两个构成弃妇的基本条件,甚至所写本非弃妇事件,故均不宜列入弃妇诗之列。三是《邶风.柏舟》,因主"不得于其夫"和"仁而不遇"之两种观点均来源甚早,且从史实和文本上较难寻觅支持其中任何一方的确证,故权且将之视为"是非得失未易决"的多义之作。

关 键 词:《诗经》  弃妇诗  分类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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