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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候官的诉讼职能——基于居延新简的考察
引用本文:方孝坤.汉代候官的诉讼职能——基于居延新简的考察[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作者姓名:方孝坤
摘    要:根据对大量居延新简的研究,我们认为:汉代边塞的候官不仅具有军事职能,也和地方政府一样,可以处理屯戍士卒及随行家属的一些民事纠纷,具有处理诉讼的职能,候官以下的戍卒民事纠纷、边防驻守事务都属于候官负责,候官兼行调查和判决的权利。

关 键 词:居延新简  侯官  诉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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