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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意义及限度——西方形式美学思想研究
引用本文:丁梅芊.形式的意义及限度——西方形式美学思想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144-147.
作者姓名:丁梅芊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基金项目:201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课题(L11DWW005)
摘    要:西方形式美学在不断丰富、发展的同时充分暴露出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为脱离人的现实生活,认为美在于物体的单纯的抽象形式,不管人们是否发现它,它都客观地存在着;把人看作纯粹的自然的人,或者夸大人在审美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轻视物体形式的作用。事实上,审美活动是主客体互动的结果;美不是由抽象形式结构单一决定的,对称、和谐、整一、秩序的物体形式不能单纯地决定事物的美与不美;美不是某些事物固有的属性,美感的产生离不开人的积极主动性,美感仅是人对事物的评价,它无法摆脱人的心情的作用。

关 键 词:形式美  抽象形式  纯自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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