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商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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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存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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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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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民法商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和基础法,是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重要工具。在一定意义上说,民商法对商品经济关系的微观调整,是国家采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其他法律手段对整个市场经济实现宏观调控的基础。因此,民商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如保障民事主体充分行使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利;通过确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所有权,保证其自由、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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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商法,市场经济,地位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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