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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的现实困扰与治理——基于基层法庭视角的考察
引用本文:孙伟峰.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的现实困扰与治理——基于基层法庭视角的考察[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05-109.
作者姓名:孙伟峰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4CFX028)
摘    要:实行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是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有益探索,有助于解决司法行政化、司法责任的承担和办案质效低的问题。目前基层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试点还存在办案机制亟待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主审法官独任案件范围亟待明确、办案责任的内部监督和惩戒存在缺失、办案责任的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现实困扰,亟待在主审法官办案机制、裁判案件范围、内部监督和保障制度上多管齐下,辩证施治。

关 键 词:基层法庭  主审法官  办案责任制  现实困扰  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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