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带资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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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兆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带资不可取[J].人才开发,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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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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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有关材料反映,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数县(市)80%的接收单位都规定毕业生必须带资。二是金额之高。多则上万元,少则也要几千元。三是名目之多。什么风险金、保险金、集资费、手续费、培训费、安置费等等,有的一次性交纳,有的分项目收取。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带资,主观上是有些部门“向钱看”所致,但客观上讲也存在其生长的土壤。究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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