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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费交付与保险责任承担——从新保险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谈起
作者姓名:李爽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直接影响被保险人在出险时能否获得赔偿金。新《保险法》第13条、14条针对旧法的不足,对该问题以及保费交付做出新规定。但是,实践中仍存在两大问题: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投保人尚未交纳保费以及投保人交纳保费,但保险合同未成立。在此两种情形下,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存在争议。本文结合各国立法对...

关 键 词: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生效  保险责任  强制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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