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新建市儿童福利院迎来第一批入院孤残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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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学宝.呼市新建市儿童福利院迎来第一批入院孤残儿童[J].社会福利,2008(10):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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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学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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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山西省统一调高了民政福利事业单位供养人员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8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00元。而对于分散寄养在社会家庭中的福利院孤残儿童,在新的供养标准基础上,再增加家庭寄养服务费每人每月200元,达到800元。新标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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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寄养 生活标准 孤残儿童 山西省 社会 民政福利事业单位 供养标准 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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