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所有权·契约观念——罗马法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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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刚.自然法·所有权·契约观念——罗马法的精神[J].江苏社会科学,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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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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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社科院信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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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罗马人在文化方面原创性的东西不多,他们浅近的、粗俗的、带有某些野性的实用理性和思维方式使他们把大多数注意力用在战争、财富积累,城市建设和生活享受上.但他们的法学理论却成熟完备,丰富精深,西方现代立法理论三个最重要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和财产所有权不容侵犯,在古罗马法中均有充分体现,它们不仅在罗马社会生活中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以后西方历史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罗马法的基本精神在古希腊时期已见端倪,但总的说来,也还未上升到成文法典的高度.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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