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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做好老年工作
引用本文:万素梅,柯亚琼.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做好老年工作[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7(1):107-108.
作者姓名:万素梅  柯亚琼
作者单位:1. 湖北师范学院离退处,湖北,黄石,435002
2. 湖北省大冶市人大,湖北,大冶,435100
摘    要:做好老龄工作,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做好老龄工作应注意强化为老服务功能,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代际和谐、维持老年人合法权益、注重心理健康.

关 键 词:老年人  服务  和谐社会
文章编号:1009-4733(2007)01-0107-02
修稿时间:200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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