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被害人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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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延君.再论被害人化问题[J].求是学刊,1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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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延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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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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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害人学认为,被害人被害后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被害人化①现象,其中,暴力、性等犯罪被害人表现尤为突出。所谓被害人化,系指被害人由非被害人向被害人转化以及进一步深化的过程。被害人化强调的是被害人心理上的损害过程及其程度。深入研究被害人化形成的心理机制,对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促使其心理上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成为目前倍受国际被害人学者关注的研究课题之一。被害人怎样才属于完全被害人化,均论界目前尚无确切的界定标准。通常的观点是把被害结果视为被害人化的客观标志。笔者认为这样界定有失全面。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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