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 |
摘 要: | 湖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湖 南 省 劳 动 和 社 会 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文件 ,决定 从2004年7 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 次 调 整 范 围 为 2003年12月31日 前已 按 规定 办理 退休手 续 的城 镇 企 业退休人员。具体调整办法为: (1)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 定办 理退 休手 续 的城 镇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2)城镇企业退休 人员中, 1953年12月31日前 参 加工 作的 退 休人 员 在以 上增加25元后,每人每月再 增加45元;1954年1月1日后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