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执法"六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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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新民.民政行政执法"六要"[J].社会福利,2000(1):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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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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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新蔡县民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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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既是民政适应新形势,有效发挥职能,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民政事业的内在需要。笔者认为,民政依法行政要做到“六要”。意识要强要执好法,必须具有较强的执法意识。当前,要做到“两克服、两树立”。一是克服无关紧要的思想,树立依法行政是深化民政工作改革的观念,要强化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二是克服怕乱畏难思想,树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观念,要强化依法行政信心。要认识到民政依法行政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是新时期推动民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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