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贤与山东义和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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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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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和团兴盛之际,毓贤曾先后任山东、山西巡抚。当时,在清朝的封疆大吏中,他力主排外,自诩为义和团“魁首”,为中外瞩目,名噪一时。1899年3月至12月(光绪二十五年二月至十一月),毓贤在山东巡抚任内,正是山东义和团运动如火如荼的高涨时期。据有关史籍记称,这时期他“护大刀会尤至”,“容纵”义和拳,因而“酿成巨祸”,“尤为各国所切齿”。因此,义和团失败后,毓贤遭到了严厉处罚。清王朝在1901年2月13日发布的“上谕”中宣称:“已革巡抚毓贤,前在山东巡抚任内,妄信拳匪邪术,至京为之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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