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贯彻《婚姻法》《继承法》切实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一九八九年五月四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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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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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本次常委会审议了陈煦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率先开展大规模贯彻<婚姻法><继承法>宣传活动促进计划生育的建议案》和《关于“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中贯彻<婚姻法><继承法>的一些具体规定”的建议案》。会议认为,这两个建议案提出的大力宣传“两法”,切实解决贯彻“两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十分重要,势在必行。为此,特作如下决议:一、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的数量和素质关系到四化建设的进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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