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地方政府合作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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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春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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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惠州学院政法系,广东惠州,51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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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惠州学院校立项目“地方政府实现善治目标的经济职能研究”(C507.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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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区域公共物品,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公共物品,除了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基本特性——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消费的非竞争性外,还存在如下自身特点:一是受益范围的限定性和溢出效应的明显性;二是需求的多样性和供给的复杂性;三是生产的规模性和消费的选择性。地方政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是,限于经济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地方政府很容易陷入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囚徒困境。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确定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和建立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以实现合作供给区域公共物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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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域公共物品 地方政府 囚徒困境 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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