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莫等“撞车”先“让车”——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解决政策“撞车”问题
引用本文:吴德海.莫等“撞车”先“让车”——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必须解决政策“撞车”问题[J].中国民族,1988(1).
作者姓名:吴德海
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法已颁布实施多年。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指导下,许多自治州、自治县相应地制定了自治条例或实施细则,但是,从具体执行的情况来看,不论是民族区域自治法,还是各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与其他行政、经济法规“互相撞车”的事比较普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