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相抵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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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萍.损益相抵的适用范围与条件[J].江西社会科学,2003(7):16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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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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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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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此规则在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设文明确规定,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也并不强调定一规则,而只强调确定损失的数额时要准确。在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也将草案中一直规定的损益相抵规则给删除了。所以对损益相抵立规则确立的意义、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问题,都没有一个较为统一认识。本文拟就损益相抵规则确立的意义、损益相抵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一、损益相抵规则的立法例损益相抵规则在民法的损害赔偿中,一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规则。一般认为,在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中,关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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