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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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昭.刑事和解的价值[J].理论界,2010(1):9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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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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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教育学院,政法系,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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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刑事和解》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之一,课题编号:08KJ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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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理论价值而言,刑事和解既与政治哲学中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主体性理论"等遥相呼应,又和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心理学中的宽恕理论、叙事心理治疗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等有着理论上的密切渊源;既直接涉及刑事诉讼中的具体制度的设计,又昭示着刑事法今后的发展趋势,因此,是一个极具有理论研究价值的课题。司法实践中,各式各样不规范的刑事和解比比皆是,期待理论的界定、梳理和规制方案。因此,刑事和解研究对于司法制度的实践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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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恢复性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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